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
(三)艺术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采用省统考成绩。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依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以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音乐类(声乐方向)考生,录取原则:依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以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对口类专业录取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平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五)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理工类4200元,文科类3700元,艺术类6000元;住宿标准暂定:8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励及资助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200元、900元和600元(学生干部可上调100元)。学校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同时享受荣誉,不能同时获得。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校内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原则上与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和临时岗,固定岗位工资标准是300元/月;临时岗位工资分别为50元/天、12元/时。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71-56189111、56189222、56189333
监督电话:0371-56189066
学校网址:www.hagmc.edu.cn
第二十二条 声明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