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同分规则,则按照浙江省同分规则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按所投档专业(类)进行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专业省统考成绩满分为300分。 省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南湖学院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