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及语种有要求的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五)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执行学生所在省同分排名规则。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九)学校体育类专业:对文化、专业(术科)成绩均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特招生:也按进档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按照体育术科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十)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相关专业的录取原则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十一)学校艺术类专业: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学校遵循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综合分计算规则及同分排名规则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若无特定规则,则按照学校确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具体为:综合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满分折算成750分制)*50%+专业成绩(满分折算成750分制)*5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十二)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校后的培养模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前三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第四学年)原则上须在美国朱尼亚塔学院学习,达到要求者可获中方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赴美的学生,获批准后可在国内完成第二阶段学习,学费按第一阶段的标准缴纳,达到要求者可获中方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学生不能转出该专业(项目)。因该专业的合作方为美国院校,外方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