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二)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在具体执行中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的,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 (六)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七)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