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1301340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鹿泉校区、高邑校区两个校区,规划占地面积近1626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2026年3月10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入驻,为学校带来了强大的产业支撑与发展动能。
学校现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61个,校外实训基地247个,产业学院13个。拥有一支由资深教授、骨干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大师名匠”、企业工程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双师结构”教学团队。高级职称教师占29.3%,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5%,“双师型”教师占60.96%。
学校现已形成人居环境、智能制造、互联网、新能源动力、经济管理、交通运输、人工智能、学前教育、艺术、医药工程等专业群并存的应用型大学教育体系。是河北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建设单位,建有智能制造、互联网+、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四个重点建设专业群。拥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年检优秀单位、全国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基地、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五十佳”、河北省高校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工作站、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要求
(一)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实际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含优惠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相关规定。
(五)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鹿泉校区独立卫生间2000元/年/生,非独立卫生间1500元/年/生;高邑校区2300元/年/生。
四、奖助政策
学生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分别为2600元/年/生,3700元/年/生,4800元/年/生。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鹿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石柏南大街178号
高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高邑县万城镇将军街16号
邮政编码:050228
联系电话:0311-83930666 83930066
学院网址:http://www.sjz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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